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杨**,男,汉族,住鞍山市铁西区****,电话:***
被申请人:孙**
被申请人孙**诉二申请人诉讼纠纷一案,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首先,申请人从未借过被申请人钱款,贵院将本案案由定为民间借贷纠纷有误。被申请人应当提供双方存在借款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据,如仅凭转账记录确定本案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有悖法律规定。
其次,200*年*月至2023年3月底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内销售 。销售金额统一由超市收取,后又超市返还申请人货款。2023年3月**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账**元,系被申请人孙**归还申请人杨**的部分货款,而不是所谓的借款。
最后,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本案应当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被申请人采用虚假陈述的手段,捏造双方民间借贷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涉嫌虚假诉讼罪,申请人保留追究被申请人虚假诉讼罪等法律责任。
综上,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敬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