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专业刑事律师案例二十九:开设赌场罪不予批捕辩护办案纪实
关键词:安阳刑事律师、安阳开设赌场罪辩护、安阳刑事拘留不予批捕、常跃律师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系安阳地区典型的亲属借屋、被动涉赌、无主观恶意的开设赌场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张某年近六十,仅有小学文化,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遵纪守法的普通群众,对赌博相关刑事法律红线认知匮乏。
2025年腊月某日晚间九时许,张某外甥李某带领七八名人员前往张某家中,以朋友休闲玩牌为由,临时借用张某家中客厅。张某碍于亲戚情面,无奈同意对方使用自家场地。整场活动中,张某仅在现场短暂旁观七八分钟,随后便按照李某要求返回卧室休息,全程未参与任何玩乐活动。
次日凌晨活动结束后,李某叫醒张某办理离场锁门事宜,并主动遗留200元现金,明确表示该款项为场地电费及卫生打扫补偿费用。张某当场予以推辞,但李某执意留下款项后离开,张某无奈暂时收下。事后短短数日内,张某主动购置价值近200元的礼品送至李某母亲(张某姐姐)家中,以实物方式全额抵消、返还该笔费用,无任何实际牟利行为与牟利意图。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家属情急之下委托常跃律师介入案件,在审查批捕关键阶段开展专业刑事辩护工作。
二、案件辩护难点
司法实务中,多数普通民众存在法律认知误区,认为仅出借场地、未直接参与赌博、未主动抽头获利即不构成犯罪。办案机关往往会根据场地提供、聚众玩乐的客观行为,初步认定涉嫌开设赌场罪。
本案核心辩护难点:精准区分亲属间人情式临时出借场地与刑事层面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依法打掉当事人主观犯罪故意、客观犯罪行为的定罪基础,同时充分论证案件情节显著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争取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三、核心辩护思路与意见
常跃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全案事实、梳理案件证据,紧扣案件细节及法律规定,形成双层辩护体系,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具体辩护观点如下:
(一)核心无罪辩护:张某主观无犯罪故意、客观无犯罪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1. 主观层面:张某无开设赌场、协助赌博的主观故意。张某出借场地完全基于亲属人情世故,系被动同意,事前无招揽、组织、邀约参赌人员的主观意图,事中无参与赌博、抽头渔利、统筹管理的想法,因其文化程度低、法律认知薄弱,根本无法预判本次亲属休闲玩乐行为会涉嫌刑事犯罪。
2. 客观层面:张某未实施任何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及帮助行为。整场活动中,张某仅短暂旁观数分钟,随即离场休息,未参与制定所谓赌博规则、未招揽、介绍参赌人员,未提供记账、兑换筹码、望风放哨、资金结算等任何辅助服务,未对涉案活动起到任何组织、支撑、帮助作用。
3. 涉案款项不属于犯罪牟利所得。涉案200元系对方主动给付的电费、卫生补偿费,并非赌资、抽头渔利,且张某事后立即以等值礼品返还抵消,自始至终无任何牟利目的、无任何实际获利,不符合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核心构成要件。
综上,张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二)次要辩护层次:张某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
即便暂不考量无罪辩护意见,张某亦完全不具备逮捕必要性:张某系初犯、偶犯,年事已高,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认罪态度诚恳,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固定完整,不存在毁灭证据、串供、干扰证人作证、逃跑、隐匿罪证的社会危险性,亦无再次犯罪的可能。
同时,结合我国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针对本案轻微涉案情节,对张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完全足以保障后续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依法应当不予批准逮捕。
四、案件办理结果
经常跃律师充分沟通、细致说理及专业书面辩护意见支撑,检察机关全部采纳辩护观点,认定张某涉案情节显著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后续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某解除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成功获释,为后续案件撤案、不起诉等最优处理结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安阳专业刑事律师办案普法提示
很多普通民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亲友在家中小范围娱乐、单纯出借自家场地,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场地供多人聚众赌博,极易被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即便未主动抽头获利,也可能因提供场地帮助行为被立案追责。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拘留批捕期是辩护关键节点,直接决定当事人是否被长期羁押、案件后续走向。一旦家人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会见沟通、梳理事实、提交法律意见,精准争取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为常跃律师真实办案纪实,仅用于法律科普、案例参考,不构成任何案件判决结果的承诺与保证。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情节均存在差异,同类案件不必然取得相同处理结果,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如需刑事辩护咨询,可线下预约面谈。